第五百七十章 你喜歡的話,隨便拿
傅行琛隻看了一眼,就從周凱手裡把那十萬塊拿回來了。
周凱咂咂嘴,追著他問,「你怎麼知道這是假的?」
此刻,傅行琛很煩躁。
平日裡這些小事,哪裡用得著他親自出面交涉?
現在才發現,難的不是想辦法,而是弄清楚真相之前的各種交涉。
「你不可能拍到這麼高清的圖。」他甩給周凱一個看白癡一樣的眼神。
周凱面色悻悻,「看你這樣子,不像是願意做上門女婿的,這麼對島主女兒感興趣幹什麼?」
傅行琛又回頭看了眼銷金窩,「我有個朋友,來到這個島上之後……失蹤了。」
「啊?」周凱瞪大眼睛,「那八成是被滅了吧?你知道這島嶼主人以前幹什麼的嗎?從裡黑到外,人命在這兒就像碾死一隻螞蟻那麼簡單!」
這兒足夠臟。
在那樣心狠手辣的人面前,傅行琛無法想象,姜黎黎是何等的渺小。
就算有皿緣關係,她現在也一定是惶恐不安的。
「不對啊,你總不能懷疑失蹤的女兒變成島主千金了吧?你朋友是剛失蹤,人家島主女兒是從小養大的,還能變?」
周凱倒是仗義,「我來這島上很多次了,看在跟你還算合的份兒上,把你朋友信息告訴我,我給你打聽打聽。」
傅行琛沉吟片刻,突然問道,「你是說,你很久之前就聽說過島主的女兒?」
「當然了,雖然沒見過,可是這島上誰不知道島主有個女兒?」周凱吸吸鼻子,他沒好意思說的是,他還曾經幾次打聽過島主女兒,想見見到底是什麼樣的女孩。
名副其實被富養長大,不知道比他身邊那些嬌嬌千金們有什麼區別。
傅行琛沉默著。
所以說,姜黎黎不是梁成安唯一的女兒?
那姜黎黎的處境就更加的不好了,梁成安認她回來隻為利用她洗白。
「你手機上有照片嗎?」周凱掏出手機,「藍牙傳給我。」
「不用了。」傅行琛丟下三個字,轉身就走了。
他朝著光線昏暗處走去,挺拔的身形隱入黑暗中。
銷金窩內,姜黎黎被帶到各種賭博桌前,每個都試玩兒了兩把。
新手是有些運氣在的,一邊學一邊賭,五場贏了四場。
還有一場平局。
梁成安給身後人使眼色,那人立馬進到一個房間,沒一會兒拎著一個行李箱出來。
「小姐,這是您今天贏得的酬勞。」
箱子被打開,整箱的紅色大鈔,目測七位數。
這箱子,姜黎黎拎都拎不動。
「拿著回去,想買什麼買什麼!」梁成安豪氣地揮手,「不愧是我們梁家的後人,身上有那股氣勢在,贏得漂亮!你若是喜歡,以後再來……」
姜黎黎住在這裡,吃喝用度全都不花錢。
家中衣櫃擺滿了各種昂貴的衣服,她要錢根本沒有用。
梁成安是想用金錢迷惑她,讓她改變主意。
可她不是一個看重錢財的人。
尤其此刻她心裡擱著事情,金錢就更入不了她的眼。
梁成安讓司機把裝滿鈔票的行李箱拿上車。
姜黎黎跟在他後面,走出銷金窩。
夜色濃郁,燈光璀璨,後門正上方一盞路照亮大半條街。
梁成安抽著雪茄,與她侃侃而談,建築這座島嶼花了多少錢。
梁家富可敵國,真是可以在這裡自稱為王。
姜黎黎的嘴角幾不可查地扯了扯,有幾分嘲諷,還有幾分無法形容的涼。
這個局,她要怎麼破?
她眉頭緊鎖,心底的憂愁壓不住,染上面龐。
車門打開,梁成安率先上去,她從心底輕嘆一聲,隻能跟著上了車。
汽車駛離原地,周圍漸漸安靜下來。
角落處,明滅相間的煙支照亮男人稜角分明的側臉。
不論是不是他,傅行琛都打算來守株待兔。
若島主來銷金窩肯定會引起轟動,可他神不知鬼不覺的來,足以證明這兒有後門。
他繞了一圈,果然找到了。
姜黎黎人沒瘦,可整個人透著死氣沉沉,她很不開心。
他也不開心,眉頭皺得能打成死結了。
站在原地吸了幾根煙,他才走人。
剛走沒兩步,突然聽到一條衚衕裡,傳來交談聲。
「聽說那女的還在治療期間,不能斷醫生。」
「那老大把醫生餵了鯊魚,那女的怎麼辦?」
「前日子派去江城的人還沒撤回來,回的時候順手抓一個就是。」
「在江城抓嗎?可別鬧得人心惶惶,招來什麼禍端!」
「怕什麼?就算有人敢來也進不了島,進來了又如何,關起門來打狗!你剛來,還年輕,不懂咱這兒有多縝密……」
是挺縝密的。
島嶼的人與外來遊客,從來都是防備狀態。
普通來玩兒,不知內情察覺不到。
但傅行琛能感覺得到,畢竟他知道這兒的底細。
隻有成為這裡的人,對他們來說才算是自己人。
順手抓個醫生?他思忖著什麼……
——
回到莊園後,梁成安命人把那箱錢,拿到姜黎黎的卧室。
行李箱開著蓋子,放在最顯眼的地方,生怕姜黎黎看不到,刺激不到她。
「小姐,先生對您多好。」
一早,傭人來收拾房間,看到那箱子錢,眼睛都開始放光芒。
姜黎黎將頭髮束起,隻是淡淡一笑,「你喜歡的話,隨便拿。」
「不不不,我隻是說先生對您好。」傭人趕忙擺手,生怕讓姜黎黎覺得她貪財。
「我沒有別的意思,單純讓你喜歡就拿,不用客氣,我沒有用錢的地方。」姜黎黎進浴室洗漱。
外面一片安靜,傭人應該是在糾結。
這麼大一筆錢,誰見了都會心動。
「小姐的心意我領了。」傭人很是失落,「我們出島都要經過檢查的,除了工資以外,多餘的錢財一分也不許帶走。」
給了她,也帶不走。
這比姜黎黎守著錢花不出去,還難受。
「你們還能出島?」姜黎黎問她,「出去還回來嗎?」
傭人立馬點頭,「當然要回來!我們來這兒工作時簽的都是三十年的合同,先生幫我們家裡脫貧,我的孩子由男人帶著,每個月除去我的工資,先生還給他們打一筆生活費……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