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女生 都市言情 八零軍婚,俏軍嫂發家緻富養崽崽

第一卷:默認 第315章 挑釁

  “沒事,已經處理好了。”

  蘇染坐下休息,王大娘陪坐,打聽問:“蘇總,我們真賠了他們三十萬?”

  “責任主體是施工方,肖衛民的單位,他們沒有做好安全管理,是他們負全責,不過出于人道主義關懷,我們給了肖衛民一筆慰問金,主要是看傷員的家庭困難。”蘇染沒有透露這筆金額。

  意外損失了二十幾萬,她也郁悶。

  “那就好,希望他們别再來鬧事了。”

  張大爺給她倒了一杯熱茶,憂心忡忡。

  “昨天,肖衛民的親戚還來書店裡鬧了一回,把我們的顧客都趕跑了,要不是顧遠警官派人來維持秩序,可能店都要被他們砸了。”

  “你們沒受傷吧?”蘇染很吃驚,嚴厲批評張宇航:“張副總,這事你怎麼沒向我彙報?”

  “蘇總,我是怕你操心,你還懷着孩子呢。”張宇航确實是顧慮蘇染懷孕的原因,沒有上報書店的情況。

  “蘇總,你放心,大家都沒受傷。”

  蘇染還是擔心,“劉海鵬和鐘大軍去哪裡了?”

  張大爺說:“他們去車站取貨了,花城那邊寄了一批新貨,剛到。”

  “那就好,肖衛民的事已經處理好了,後續他的家屬要是再敢來鬧事,你們直接報警處理。”

  “是。”三人高聲應下。

  蘇染這才有心情喝茶。

  張大爺猶豫片刻,又主動彙報道:

  “蘇總,現在外面還有人傳我們恒信摳門,不肯賠償受傷員工醫藥費,這些人良心壞透了。”

  王大娘也說:“還有的人說我們蘇總是大資本家,剝削工人。”

  張大爺氣憤不已:“如果說我們蘇總是大資本家,我活這麼一大把年紀,還從沒見過對職工這樣好的資本家。”

  “可是那些人傳謠得厲害,從今天早上開始,就沒人進我們店裡買東西了。”王大娘歎氣道:“也不知道以後的生意能不能恢複過來。”

  話音才落下,一個年輕姑娘帶着兩個小夥子進店,笑得很是得意。

  “呦呵,蘇總來了。”

  “以後你們這店裡的生意都要黃了吧?”

  “活該,你們沒想到也會有馬失前蹄的一天吧。”

  蘇染斜睨她一眼:“你誰啊?”

  “是隔壁醬油鋪吳老闆的女兒吳秀秀,另外兩個是她堂弟。”張宇航攔住他們。

  “我們蘇總有身孕,你們不要惹事,否則别怪我們不客氣。”

  “呦,張副總,你想怎麼個不客氣法?”吳秀秀挑釁地向前一步,想往張宇航身上撞。

  逼得張宇航下意識後退幾步。

  吳秀秀威脅道:“你要是敢動我,我就告你耍流氓!”

  “當我們全都是瞎子啊。”蘇染冷聲從包裡拿出照相機,打開錄像功能錄像。

  “你繼續,我倒是要看看是誰在耍流氓,女流氓這年頭可稀罕了,我得好好錄下來,到時候交給警察斷案,人證物證齊全。”

  “你……”吳秀秀不敢再放肆,後退了幾步。

  王大娘勸道:“吳秀秀,你不要來鬧事,你家出的事,和我們蘇總沒有關系,你父母是賣違法書籍才被警察抓走的,那個時候,我們蘇總可不在店裡。”

  “她不在,她婆婆可在,還有你們兩個也知情,工商局是先查了你們家的店鋪才來我家的,你們當初要是給我爸媽通風報信,我爸媽就不至于被警察抓走坐牢。”吳秀秀蠻不講理怪罪他人。

  她的兩個表堂弟也道:“張大爺,我伯伯和你們家可是做了幾十年的老鄰居了,沒想到關鍵時候,你也不幫一把,還為虎作伥。”

  “工商局和警察來查店鋪也是突然來我們店鋪查的,當時我們也走不開啊,而且,我們之前并不知道吳老闆賣的是違法書籍。”張大爺解釋道。

  當然,底氣不是那麼足。

  當時,隔壁書店惡意搶生意,他就想着吳老闆被查活該,自然沒去通風報信。

  沒想到這點私心被吳秀秀大做文章。

  “我們不欠你們的,因為之前,你們吳家也沒有對我們有恩。”蘇染目光冷冷看向吳秀秀。

  “你知道我們這家書店被打劫過嗎?當時趙剛都被劫匪捅得腸子露出來了,你父母也沒有搭把手送他去醫院吧?”

  “我們店鋪被劫匪盯梢,你們家裡人怎麼沒有看在鄰居情分來通風報信?更沒有在劫匪打劫時前來幫忙。”

  “要是當時你父母過來幫忙,也許趙剛就不會被劫匪傷得那麼厲害,是不是?”

  幾句話問得吳秀秀一時語塞。

  蘇染這家書店被打劫過,她不但在報紙上看到報道,後來也聽父母說過。

  當時她爸媽被吓得趕緊把店鋪關上了,躲在裡面不敢出來。

  蘇染繼續道:“你父母是違反了國家的法律,被制裁是罪有應得,如果當日我本人在場,也未必會給他們通風報信,因為維護違法的人,就會助長更多人違法,自己也會被警方認定是同夥。”

  “你要是不相信,去看看你父母賣的那些書是什麼類型的,全是污穢不堪,專門禍害年輕人。”

  “如果你原本就知道他們賣違法書籍,為什麼不規勸你父母走正路,而且你知情不報,也犯了包庇罪。”

  “你現在還能站在這裡嘲笑我們,大概是警察查案不仔細,沒把你抓進去一同審問。”

  “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條規定,包庇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情節嚴重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上有期徒刑,事先同謀的,以共同犯罪論處。”

  “你們三個人,誰事先知道吳老闆販賣違法書籍,知情不報的?”

  聞言,吳秀秀驚慌否認:“我沒有,我不知道他們賣這種書。”

  她那兩個堂弟也被吓得連忙否認:“我們也不知情。”

  蘇染嗤笑:“那你現在已經知道你父母的犯罪事實,還這麼嚣張上門找茬是什麼意思?”

  “我現在警告你們,如果以後再來鬧事,我們就向警方舉報你們包庇罪犯。”

  “我數三下,滾出我的店鋪,否則,我馬上打電話報警,1——”

  2還沒有數到,三人已被吓得半死:“我們走,我們走,以後絕不來鬧事。”

  一溜煙,全跑沒影了。

目錄
設置
手機
書架
書頁
評論